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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酷和陌陌盗取创意拍摄广告片

  •  3
     
  •   F2Sky 2014-11-30 12:37:20 +08:00 8627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4037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大意是优酷的制片人联系一个气球拍摄团队,各种诱骗说帮他们拍记录短片,套取到制作方法和技术后,自行制作了短片,而将联系好的气球拍摄团队晾在一。

    其实,在国内这种事情很常见。越是流氓的人(公司),越是活得滋润。至于哪些人哪些公司你们懂的。他们利用自己的平台优势,肆无忌惮地践踏别人的创意、版权,而过后几乎不会有任何负担,哪怕是羞耻和指责。

    之所以发出来,是希望这样的人和公司应该被鄙视。这样才能降低自己(公司)的东西被流氓窃取的概率虽然这种降低的可能性还很小。

    内容见微信页面: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xNTQxMA==&mid=202185703&idx=1&sn=860cbbdbd773d050e906c842be611956&scene=2&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d
    94 条回复    2014-12-01 13:12:39 +08:00
    binux
        1
    binux  
       2014-11-30 12:55:25 +08:00   1
    我觉得这不一样,最多不道德
    这个气球拍摄团队的创意应该是拍摄地球这件事,而不是这个过程
    而优酷短片的创意是拍摄地球这个过程

    这两者不一样,优酷改编了一个新闻事件,一个故事,那原团队是否有“故事”的版权,这个故事是否可以被改编?原团队是否编写了短片的剧本?
    盗用标题就更。。。这个《追气球的熊孩子》注册商标了吗?

    这最多是王某用不道德手段套了别人的“故事”,或者故事创意,然后改编成了短片罢了。
    47jm9ozp
        2
    47jm9ozp  
       2014-11-30 12:57:52 +08:00   1
    @binux 呃,优酷的片子里还用了原创团队拍摄的图片怎么说
    2232588429
        3
    2232588429  
       2014-11-30 13:00:09 +08:00
    微信页面打不开,是不是被和谐了?
    jesse_luo
        4
    jesse_luo  
       2014-11-30 13:01:48 +08:00
    F2Sky
        5
    F2Sky  
    OP
       2014-11-30 13:02:03 +08:00   1
    现在网络上几乎是一边倒地评论,所以结果应该是,优酷道歉,提供赔偿方案,王某被炒。

    不管怎么说,优酷“盗窃”的事情已经板上钉钉,再厉害的公关也不一定拌的回来。

    大公司无耻的抄袭(侵权)行为受到遏制也是不错的。
    /table>
    binux
        6
    binux  
       2014-11-30 13:09:38 +08:00
    @ooxxcc 我没提到这个问题啊?你是要我评价这个问题还是怎么?
    AlanZhang
        7
    AlanZhang  
       2014-11-30 13:10:54 +08:00
    多谢分享。
    F2Sky
        8
    F2Sky  
    OP
       2014-11-30 13:22:54 +08:00 via iPhone
    @AlanZhang 是小龙吗?
    VV4yne
        9
    VV4yne  
       2014-11-30 13:34:10 +08:00 via Android
    传说中的借脑
    madbigg
        10
    madbigg  
       2014-11-30 14:00:19 +08:00
    chairuosen
        11
    chairuosen  
       2014-11-30 14:00:53 +08:00
    @binux 2L提到的内容是对你1L回复的反驳,是明确的侵犯版权的例证。
    qil
        12
    qil  
       2014-11-30 14:06:59 +08:00
    @binux 好逻辑,从结果转到过程,从法律转到道德。那么强奸未遂也只是道德不大好了。

    只说一点,优酷员工为了偷人家的名,连区区一万块都不给原团队,果然是狼性十足,牛13
    binux
        13
    binux  
       2014-11-30 14:16:07 +08:00
    @chairuosen 如果是照片侵权,那是两个问题啊,《少年不可欺》洋洋洒洒那么多字,照片侵权占多少?《少》主题是照片侵权的?如果是照片侵权,按照照片侵权处理就好了啊
    @qil 名是什么?人名?名字?名声?
    xiao7117
        14
    xiao7117  
       2014-11-30 14:16:54 +08:00
    现在咋什么都要弄个亚洲第一 醉了。。
    qil
        15
    qil  
       2014-11-30 14:21:53 +08:00
    @binux 名气。这事儿一看就是个好噱头,推一把至少能在圈里扬名。
    binux
        16
    binux  
       2014-11-30 14:26:08 +08:00
    @qil 谁的名气?原来拍摄地球的作品的名气不如优酷这个视频和盗用这个事件吧。
    chairuosen
        17
    chairuosen  
       2014-11-30 14:31:15 +08:00
    @binux 无论占多少,也是侵犯版权,与你1L回复“最多不道德”是相悖的
    imn1
        18
    imn1  
       2014-11-30 14:32:20 +08:00   1
    @binux
    没有了解具体事实,不评论这件事,但单单就你的话说一下
    如果一个新闻事件或现实故事,如果本身并没有成为作品,而以此为依据制作成作品,可称为创作
    但如果已经是一个完整的作品,即使性质不同、体裁不同,例如原来是纪实作品、诗歌……,改编为小说,只要有发行,那也是要获得原作许可的
    在我们身边就有一个被忽略的例子字幕翻译,很多人以为仅仅翻译字幕不复制视频、音频,不算盗版,这是正确的理解么?我只能说字幕翻译客观上对版权持有者利大于弊,他们极少(也较难)予以追究而已
    oojiayu
        19
    oojiayu  
       2014-11-30 14:34:06 +08:00
    优酷的人够恶心的了~
    wsph123
        20
    wsph123  
       2014-11-30 14:41:03 +08:00 via iPhone
    @binux 在这里用法律、剽窃的定义以及所谓最多不道德的结论 有点难为人诶
    binux
        21
    binux  
       2014-11-30 14:42:19 +08:00
    @chairuosen 这是LZ描述的:大意是优酷的制片人联系一个气球拍摄团队,各种诱骗说帮他们拍记录短片,套取到制作方法和技术后,自行制作了短片,而将联系好的气球拍摄团队晾在一边。
    我有强调整件事吗?我是回的是 LZ 吧。
    @imn1 我也不知道原作是 他们拍摄地球的过程 的短片;还就是拍摄到的地球的照片。但是就《少》文描述看,我认为是后者。字幕翻译已有定论。
    xoxo
        22
    xoxo  
       2014-11-30 14:46:01 +08:00
    优酷根本没拍到地球,照片素材来自niko.
    否则为何优酷的片中未将找到气球时拿相机、取影片部分进行写实?
    binux
        23
    binux  
       2014-11-30 14:46:18 +08:00
    @wsph123 这个事件本身传播力已经大于他们那1w(?)块报酬了吧,这个结果对他们来说也不难吧。。
    chairuosen
        24
    chairuosen  
       2014-11-30 14:49:07 +08:00
    @binux OK,明白你的意思了
    wsph123
        25
    wsph123  
       2014-11-30 14:52:53 +08:00 via iPhone
    @binux 这是题外话,而且 我觉得对于名气和钱之外应该还有点其他追求吧?
    wsph123
        26
    wsph123  
       2014-11-30 14:54:55 +08:00 via iPhone
    @binux 这件事的重点应该是在 你所说的“最多不道德”上
    faintcat
        27
    faintcat  
       2014-11-30 14:58:55 +08:00
    优酷真缺那6000.00元啊……
    jay_chiu
        28
    jay_chiu  
       2014-11-30 15:04:31 +08:00
    我能做的就是帮忙转发,转发zhi!
    47jm9ozp
        29
    47jm9ozp  
       2014-11-30 15:04:39 +08:00
    @binux 如果我没记错,原作在微信上发布了拍摄的整个故事和拍摄到的照片
    优酷只是仿造了拍摄过程,有一些拍摄到的照片来自原作(还有一些似乎是直接搜的)

    我觉得这个已经超过‘最多不道德’的范围了吧
    binux
        30
    binux  
       2014-11-30 15:18:50 +08:00
    @ooxxcc 再说一次,我没有谈到照片侵权问题,本楼LZ也没有提到。

    因为《少》一文写到

    > 而上面的对话框内容以及下图的所谓手稿 就是在以预算为理由 问了我们的相关细节 然后在这里生搬硬套 我们有要跟他们签署保密协议 以及 合作条约 但 王某 的狡猾程度不是一般 仍是各种理由推脱
    > 当时我们去河源也是三百多公里 而这张图明显就仿制我们粤东的地图

    说明内容并不全是原新闻稿。假如王某没有联系原作者,仅仅根据新闻片段拍一部短片,这要怎么怎么界定?那今日说法把别人犯罪过程拍成电视节目,罪犯是否应该享有版权?
    ibeta
        31
    ibeta  
       2014-11-30 15:24:12 +08:00
    @binux
    1、人家作者有提出法律上的指控吗?原文只是说“我们也希望能有法律人士给我们提供帮助 也期待在国家能在有相关方面的立法提供保障”,你来一句“最多不道德”是什么意思?
    2、本身难道不是在说道德这个事情?一个创意总监跟一个小朋友玩这一套不恶心人?答应了6000块钱没有?就从道德的角度讲,大家支持作者,要求优酷道歉、赔偿,有什么问题?
    3、大家气愤的是,中国的很多互联网公司,丝毫不尊重版权,就知道抄抄抄。之前只知道腾讯,小米,现在多了个优酷,你连个人的普通创意都不放过,普通人吃了亏就只能憋着?
    binux
        32
    binux  
       2014-11-30 15:32:03 +08:00
    @ibeta 如果本事只是不道德,没有法律问题,何来的版权?
    ibeta
        33
    ibeta  
       2014-11-30 15:50:51 +08:00
    @binux
    1、整篇文章“版权”两字只出现在“作为版权意识很强的中国第一大视频平台的优酷 是怎样容忍以及默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你咬住这俩字有啥意思?我看到得是作者认为优酷拿走了他们的创意,以及对这种行为的抗议。
    2、你可以说你的问题,但也请你回答我的问题,不要耍流氓。
    imn1
        34
    imn1  
       2014-11-30 15:52:14 +08:00   1
    @wsph123
    @binux
    这件事的重点应该是在 你所说的“最多不道德”上
    +1
    我也是对这句话说的

    1.知识产权、版权、著作权……是不同的范畴,它们之间有重叠交叉的地方,也经常放在一起说,这就很容易让人产生混淆
    制作方法而不是物品(产品、作品)本身也是受保护的,否则云南白药配方也不至于上升到“国家机密”的层面

    2.专利和商标相关法律是规范行为,减少争议,但不代表没有注册就可以随意盗用

    3.“这个事件本身传播力已经大于他们那1w(?)块报酬了吧,这个结果对他们来说也不难吧。。”
    这句话我也不认同,不能单方面主观判断结果“更好”,说不准是侵害
    我曾经向少数特定的人免费发布了一个技术方案(无任何注册,注册就等于公开了),不知道中间谁传了出去,让某外部的人知道了,他们联络我希望做一个公开的产品,他们就是主观认为我能获得极大收益说实话对我来说可能物质收益过万倍,但被我拒绝了;因为这样实际上对我是侵害,因为这样做我和那些接受的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将会完全破裂,这些人不少曾经在我困难的时候给过帮助,这些都是不能以金钱和物质计算的;还好对方也是有诚信的,并没有私自发布从市场客观判断是这样。这个例子似乎不能完全套在这件事上,但我想说的是,不能主观判断是好是坏,好坏只能由权利人自己判断,权利人的意愿是必须尊重的。
    stormye
        35
    stormye  
       2014-11-30 15:59:48 +08:00
    吃一堑,长一智吧
    binux
        36
    binux  
       2014-11-30 16:06:01 +08:00
    @ibeta 我说的不道德是指套取信息的方式,而不是改编短片这件事。

    版权是你自己说的,不是文章里面的
    > 3、大家气愤的是,中国的很多互联网公司,丝毫不尊重版权,就知道抄抄抄。之前只知道腾讯,小米,现在多了个优酷,你连个人的普通创意都不放过,普通人吃了亏就只能憋着?
    既然你自己说这不是法律问题,那这个创意就没有版权问题咯,那没有版权问题,“丝毫不尊重版权”在这里是几个意思?


    @imn1
    1、我不觉得优酷揭露的“地球拍摄方法”,有任何需要保护的地方。
    2、至少你不注册,又没有足够影响力,那它就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3、这个回复是针对你“在这里用法律、剽窃的定义以及所谓最多不道德的结论 有点难为人诶” 所说的,你这这里的难为人是什么意思?除了不道德的行为以外,因为不道德已经被你当做结论了:)
    xmh51
        37
    xmh51  
       2014-11-30 16:06:04 +08:00
    @binux 11月30日下午,优酷针对此事发表声明。

      声明如下:

      感谢今天微信上朋友们专门转发和私信,关于“少年”,优酷土豆管理团队获知此事第一时间给予了高度关注,目前已经展开专项调查。

      1、支持原创,保护PGC(专业合作内容)权益是优酷土豆集团一贯的主张。

      2、如所述全部属实的话,将给予严肃处理。

      3、优酷土豆已经安排了专门团队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4、事情一旦有任何进展,我们将及时和公众进行沟通,感谢支持。

      另外,陌陌科技也在官方微博上发表了声明,表示已经停止传播涉事视频,并将尽量妥善处理。

      声明如下:

      昨天夜里我们看到了你的《少年不可欺》一文,惊讶、痛心是我们最直接的感受。

      陌陌公司在第一时间跟进了解相关信息,目前,我们已经要求优酷展开了专项调查。支持原创和尊重版权是陌陌进行商业合作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直至得到妥善解决。

      NIKO,你在文章中问我们,“梦想的概念难不成就是简单的复制粘贴?”

      当然不是,NIKO,你的困惑我们同样感同身受。无论在任何时代,无论是巨头还是少年,谁都没有践踏梦想的权力。而抄袭窃取,更应被所有依然相信美好,并愿为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而奋斗者所共同唾弃。

      所以,十分感谢NIKO站出来说出自己所知道的事实,给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审视工作流程,以及重新提醒自己莫忘初心的机会。

      陌陌将会认真对待此事:

      1、在得知这一事件后,已经主动在全平台停止对此视频的推广;

      2、我们将安排专人积极推动优酷与niko联系,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最后,对于所有追梦者因为这支视频而受到的委屈与困惑,我们深表歉意。

      尊重梦想,少年可期

    陌陌科技
    ayukun
        38
    ayukun  
       2014-11-30 16:08:14 +08:00 via Android
    洗的一手好地
    binux
        39
    binux  
       2014-11-30 16:08:18 +08:00
    @xmh51 怎么了?你想表达什么样的观点?
    jyootai
        40
    jyootai  
       2014-11-30 16:17:00 +08:00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好一个优酷
    Viztor
        41
    Viztor  
       2014-11-30 16:19:11 +08:00
    AlanZhang
        42
    AlanZhang  
       2014-11-30 16:21:51 +08:00 via iPhone
    @F2Sky No
    imn1
        43
    imn1  
       2014-11-30 16:25:14 +08:00
    @binux
    1、我不觉得优酷揭露的“地球拍摄方法”,有任何需要保护的地方。
    2、至少你不注册,又没有足够影响力,那它就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
    看到这两句话我突然感到ZF推行知识产权保护、电影分级制(后者是额外想到的,与你无关)之难是可以理解的

    3、这个回复是针对你“在这里用法律、剽窃的定义以及所谓最多不道德的结论 有点难为人诶” 所说的,你这这里的难为人是什么意思?除了不道德的行为以外,因为不道德已经被你当做结论了:)
    ------------------------------------------------------------------------
    v2没有引用还是折磨人,“难为人”不是我说的,如果你只是单独回复@wsph123,那我也不说什么了
    不过前一贴的第三点,作为一般论,我是坚持的
    wsph123
        44
    wsph123  
       2014-11-30 16:32:35 +08:00
    @binux

    这里是引述你所说的「不道德」,我从来不觉得这属于「最多是不道德」。
    咬文嚼字没有意思,“难为人”你觉得是什么意思?


    @imn1
    binux
        45
    binux  
       2014-11-30 16:33:58 +08:00
    @imn1 对于前两点,如果你我在这里说得清什么是侵权什么不是的话,要法律干嘛,法律不就是用来界定的吗。对于第三点,看错发帖人 sorry。
    binux
        46
    binux  
       2014-11-30 16:35:35 +08:00
    @wsph123 我觉得难为人的意思是,当事人无法妥善处理事件,觉得憋屈。于是我回复,获得了影响力,也不会特别憋屈(为难)
    binux
        47
    binux  
       2014-11-30 16:36:31 +08:00
    @wsph123 名词解释:最多不道德,指的是,没有到违反法律的程度。
    Aoun
        48
    Aoun  
       2014-11-30 16:37:15 +08:00


    好机智的优酷………………
    datou552211
        49
    datou552211  
       2014-11-30 16:43:37 +08:00
    大tx笑而不语(哥玩腻的段子)
    F2Sky
        50
    F2Sky  
    OP
       2014-11-30 16:44:49 +08:00
    @Aoun 傲娇的优酷啊,这不是认错的态度吧。

    另外,优酷和陌陌的声明,让人特别感慨啊。有时候一个公司对一件事情的态度还是能反映很多问题的。
    Aoun
        51
    Aoun  
       2014-11-30 16:51:25 +08:00
    @F2Sky


    视频都是四年前的了,四年后被挖上来放首页……也只能跟着评论的节奏`HEHE`了。
    wsph123
        52
    wsph123  
       2014-11-30 16:53:09 +08:00
    @binux
    我感觉在认知偏差之前可能讨论的纬度不同,我在讨论中也可能没说清我想表达的。
    首先对于你的观点 我是部分认同的。

    但是对于这件事,我觉得可能在 法律、名气、钱 之前更需要认真对待的东西,
    比如对梦想的践踏不尊重, 直接偷用他们的故事、成果 这些不那么现实的东西上。
    这些我看来可能就是所谓「最多不道德」
    XXTechnology
        53
    XXTechnology  
       2014-11-30 17:00:22 +08:00
    6000块都不给我 我和你什么仇什么怨 X32
    7colcor
        54
    7colcor  
       2014-11-30 17:02:40 +08:00
    我怎么想起了索尼和任天堂。。。哈哈
    moonkiller
        55
    moonkiller  
       2014-11-30 17:13:51 +08:00   3
    我只能说这个编辑太笨了:拍地球的故事,国外几年前的东西
    他还要去找这位“借鉴”的同学取经
    当然答应了给钱却没给,这个被人追着吊打,只能怪自己了
    xiaogui
        56
    xiaogui  
       2014-11-30 17:18:20 +08:00
    @moonkiller 脑缺编辑
    lane3000
        57
    lane3000  
       2014-11-30 17:21:42 +08:00
    这个事情突然间就成为了热点~~围观一下。。
    Nircople
        58
    Nircople  
       2014-11-30 17:33:06 +08:00
    这算是欺诈了吧。
    JmmBite
        59
    JmmBite  
       2014-11-30 17:55:38 +08:00
    莫欺少年穷
    Seikinmeid
        60
    Seikinmeid  
       2014-11-30 18:08:31 +08:00
    创意。。。。去YouTube上一搜,一大把用气球带着摄像机去太空拍摄,再用过GPS找回相机的视频。而且我确信我看到这些视频是时候是在14年9月之前。
    yuhaaitao
        61
    yuhaaitao  
       2014-11-30 18:11:34 +08:00 via Android
    少年做点东西不容易
    PotatoBrother
        62
    PotatoBrother  
       2014-11-30 18:40:58 +08:00 via iPhone   1
    一楼已B
    hljjhb
        63
    hljjhb  
       2014-11-30 19:11:32 +08:00
    @Seikinmeid 我也早就看到过这个创意了 = =

    反正国内都是这样么 从国外拿来创意的小团队喊着被大公司抄袭不能生存
        64
    xoxo  
       2014-11-30 19:17:15 +08:00
    看来v2ex里有不少是优酷土豆集团的, 或者是姓王的
    tigerstudent
        65
    tigerstudent  
       2014-11-30 20:00:01 +08:00
    一楼已B +1
    shinwood
        66
    shinwood  
       2014-11-30 21:09:32 +08:00
    @tigerstudent +10086,妈蛋注册了三年这是我第一个在 V2EX 上 Block 的人。
    heylogo
        67
    heylogo  
       2014-11-30 21:11:46 +08:00
    @binux 你能这么想也挺不容易的,已毙,不客气。
    leyle
        68
    leyle  
       2014-11-30 21:13:43 +08:00
    @XXTechnology 笑死了。
    arnofeng
        69
    arnofeng  
       2014-11-30 22:23:26 +08:00 via Android
    @binux 简直不能忍,心态有问题?还是跟涉事公司有关系?
    won
        70
    won  
       2014-11-30 22:56:34 +08:00   1
    支持1楼,idea本身无价,也就是没有价值。有价值的是如何实现它,以及保护它的完整过程。这中间会涉及到大量的投入。
    空有idea而不投入的简直不胜枚举。
    我倒更觉得这个小朋友团队想靠傍打牌闹事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这种手法也太常见了。
    msg7086
        71
    msg7086  
       2014-11-30 23:06:31 +08:00
    一楼又没说错,楼上一群block的什么心态呢……
    偏要把没有违反法律的事情拔高到法律层面来秀优越吗?
    而且binux也是和其他会员一起讨论事情身。
    偏要发一堆已block之类的垃圾信息来歪楼。
    要block请默默block,不要大喊出来扰乱他人讨论,谢谢了。
    archey
        72
    archey  
       2014-11-30 23:44:25 +08:00
    今天优酷首页的这个首页危机公关做的不靠谱啊,idear 不是关键核心是如何实现具体执行过程
    还有哪个直接引用别人的图片这个就……
    PS:这上面都是一帮极客应该没有优土集团的吧。
    j
        73
    j  
       2014-12-01 00:08:38 +08:00
    那么这个帖子的中心思想是?...
    国外很流行放气球拍地球?
    这个行为在国内搞不违法么?侵犯空中管制区域之类的?希望懂的同学出来讲解一下。
    wildplant
        74
    wildplant  
       2014-12-01 00:41:24 +08:00
    @won 这个小团队是投入了,实现了。优酷用合作套取他们的方法和过程,之后一脚踢开了。什么叫空有IDEA?
    wildplant
        75
    wildplant  
       2014-12-01 00:46:38 +08:00
    @won 就好像你是做咖啡馆的。我这有场地,有资源,来,咱们合作吧。你大概说一下做经营怎么做,怎么请人,怎么管理,怎么制作出来的咖啡更好喝。你都跟我讲了。过了几个月,我自己做了个咖啡馆。然后告诉你,你空有IDEA算个屁啊。
    moonkiller
        76
    moonkiller  
       2014-12-01 00:58:31 +08:00
    @won 同意~
    mkeith
        77
    mkeith  
       2014-12-01 01:03:08 +08:00
    @Seikinmeid
    @msg7086
    @binux

    这个视频卖点主要是[熊孩子拍地球]这个故事吧?
    elvba
        78
    elvba  
       2014-12-01 01:05:38 +08:00 via Android
    @binux 优酷短片中直接使用了这个团队的图片,这部分属不属于抄袭或者侵犯版权?
    DylanRing0
        79
    DylanRing0  
       2014-12-01 01:16:26 +08:00 via Android   2
    一楼把话说得太绝对了自然要被打脸
    楼下的因为别人不好下台了起哄Block
    自然大家各有各的看法, 冷静下来, 谁心里都有杆秤

    同样的事发生在谁身上都不好受
    如果只是像YouTube上无明显商业目的的借鉴重制, 自然没有关系, 甚至可以因此交到好友
    但是换成国内的X巨头干这样的事, 就算为了其他曾经遭遇类似事件, 必须站起来反抗

    即便这不能影响什么, 起码证明曾为之努力过
    elvba
        80
    elvba  
       2014-12-01 01:21:32 +08:00 via Android
    @binux 你的观点我是赞同的,不过优酷短片使用别人图片这点也想知道你的看法
    exploreexe
        81
    exploreexe  
       2014-12-01 08:51:09 +08:00
    1.不管法律上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但是作为一个普通人认为,优酷 陌陌这样的公司,完全没有社会担当,公然抄袭践踏别人的梦想合适么?

    2.最后和王某那段谈话,典型得一个社会人欺骗涉世未深的少年么!我也向问下优酷的工作人员都是这德行么?

    3.优酷这些视频公司天天声讨百度影音,搞死快播,自己却不要脸得去盗版。

    4.看了优酷发出的声明,感觉第二点可以自问自答了。
    laoertongzhi
        82
    laoertongzhi  
       2014-12-01 08:55:45 +08:00
    整个评论看完,感觉一楼很是逗比,呵呵!
    kira2
        83
    kira2  
       2014-12-01 08:56:02 +08:00
    少年强则国强
    欺负年轻人
    没有一丝社会责任感和担当
    令人不齿
    quake0day
        84
    quake0day  
       2014-12-01 09:14:34 +08:00
    http://tech.sina.com.cn/zl/post/detail/i/2014-11-30/pid_8466025.htm
    上面这人的分析比较靠谱。

    就我的观点来看,盗用图片这点作者在原文中给了证据,不过需要进一步证明该图片的版权归属(也就是律师所述的引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主张自己有著作权并进行维权)。

    如果能够成功证明图片版权,那么他就可以进一步通过电子邮件沟通记录和电话录音结合盗用含有自己版权图片这三点,去证明"优酷工作人员借磋商拍片为名套取其放飞气球经历"这个事情(也就是通过《合同法》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日剧legal high里面有一集貌似就是讲了类似的事情。
    won
        85
    won  
       2014-12-01 09:30:05 +08:00
    @wildplant 这很正常啊,你说的太常见了。所以没有核心竞争力的团队早晚被复制,早晚是死
    binux
        86
    binux  
       2014-12-01 09:40:07 +08:00   1
    @wildplant 优酷没有开咖啡厅。而是把你开咖啡厅的艰辛排成了短片,甚至没有提及你的咖啡配方。(我不觉得提到用GoPro,GPS定位算什么机密,短片也没有提到气球是什么材料的)

    @mkeith 但是原作的卖点不是这个吧。优酷的视频里面表达了大量怎么获得帮助这样的主题,存在大量再创作。

    @elvba 你看,LZ发这个帖子根本就没提到这点,而这个事件传播也不是因为盗用图片对不对。既然当事人都不以此为控诉的重点,优酷也不以此为重点,看的人也不以此为重点。评论它做什么,如果是盗用图片,那就走盗图的流程好了,盗图太好证明了,赔偿也有案例,有什么好讨论的。
    hpeng
        87
    hpeng  
       2014-12-01 09:52:05 +08:00
    说实话,我是支持1楼的。优酷的做法太让人讨厌了这个也是事实,但是想多一层,万一,我说万一,那个团队什么什么的,不知道你们怎么想,有时候想多一层会发现世界好可怕。
    flyingkid
        88
    flyingkid  
       2014-12-01 09:53:02 +08:00
    等我看到一台越狱的iphone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才知道毕竟他只有19岁。
    chilaoqi
        89
    chilaoqi  
       2014-12-01 09:54:19 +08:00   1
    不是说这几个少年也算“呵呵”了么?
    1. 你们说的关键是idea啊,这个很久之前就有,被玩腻;
    2. 亚洲第一还待商榷;
    3. 根本没成功,所谓被优酷盗的图,貌似也是P的,科学作证;
    4. 综上,优酷了解了之后才敢放鸽子;
    5. 再综上,少年抄袭,欺诈,炒作,被放鸽子,再炒作;

    道听途说,不负责任,如有疏漏,还请block
    http://chuansongme.com/n/958139
    yujnln
        90
    yujnln  
       2014-12-01 10:44:17 +08:00
    NIKOEDWARDS 团队原来整个过程就是在玩蛋啊。。所以说文科生负责文艺就好了嘛。
    另外,这群少年从代码级抄袭了别人的主页设计又该怎么算呢?
    meizhile
        91
    meizhile  
       2014-12-01 12:42:15 +08:00
    @msg7086 说实话看了一楼的评论很不舒服,不过现实就是这样,正是因为他说的基本没错但太过直接才让人感觉不舒服的。
    不论NIKO发这篇文章的出发点是什么,优酷的行为本身都应该被谴责,不过又能怎样呢,有多少人会因为这种行径就放弃优酷?现实就是这样让人无奈。
    243205964
        92
    243205964  
       2014-12-01 12:48:56 +08:00
    或许是熊孩子炒作呢?现在的营销手段越发高明了。
    如果不是炒作的话,只能说优酷陌陌过分了,这个事应该被所有人重视。
    meizhile
        93
    meizhile  
       2014-12-01 12:54:40 +08:00
    而且我觉得这篇文章公众“无脑转发”才是更可悲的事情,至于这种事件不是每天都在上演么?
    cxl008
        94
    cxl008  
       2014-12-01 13:12:3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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