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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如果一份代的版人在明可的下其到路上, 是否等同於其到公有域(Public Domain)?
1. 版人是否可以在此後此代添加一可, 例如GPL?
2. 如果一件使用了以GPL授的代, 但不分(distribute)件(例如自己使用或在伺服器端行), 是不是不必公其源代?
1 条回复 1970-01-01 08:00:00 +08:00  | | 1 eerie 2012-06-22 23:01:23 +08:00 1 0. 没声明代表保留所有权利 1. 版权人当然可以随便加license 2. GPL的代码可以运行在服务器端而不公布源代码,但是AGPL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