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yggg 2012-08-09 13:14:59 +08:00 刘翔的出场用脚趾头也能想到是合约在身的原因,但是这个合约不一定是刘翔私人签订的,大家懂的 |
2 zjyyjqf 2012-08-09 14:14:56 +08:00 刘翔的收入都是以再分配前广告价格累加计算,但事实并不尽然。一个1000万元的广告,首先上税,税后收入将分摊为:刘翔50%,孙海平15%,国家体育总局15%,上海市体育局20%。换句话说,1000万广告实际到刘翔之手的,还不到400万。(FT上的报道) |
3 ouankou 2012-08-09 14:34:48 +08:00 对刘翔没什么感觉,但是更讨厌附在他身上的那些吸血鬼。那个孙海平教练时不时就跑出来开新闻发布会通告刘翔的伤情,吸引大家的注意力,感觉就像是炒作演艺明星的经纪人。 |
4 ruochi 2012-08-09 15:46:11 +08:00 不喜欢就别关注,讨厌别人代言就不要买 |
5 mimzy 2012-08-09 16:46:13 +08:00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guokr.com/post/306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