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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day1997 #44 十级伤残不算很严重。也不会丧失劳动能力,啥抚养费都是基本上支持的可能性不高。
我们国家不支持惩罚性赔偿,都是基于填平原则来确定赔偿金额的,也就是受害人损失了多少,就赔多少,所以满打满算赔不了很多的,这 20 万就是胡扯了。
最后判下来的赔偿金额基本就是(实报实销的)医疗费用及相关(如必要的交通、康复、检查、床位等)+伤残补助+精神损害赔偿
伤残补助,不同地区的标准不太一样,如果你吃不准的话,你可以搜一下你所在地区的工伤( 10 级)一次性伤残补助标准,来进行参考,通常金额不会高于这个数。
精神损害嘛,能不能支持都不一定,就算支持出来通常金额也都很小,一两万顶天了。
最后这个金额由你、场地运营方、保险按责任比例来承担,你没有主观故意,可以按照 50%的责任比例来预估自己需要承担的费用。不知道这个保险是哪一方的保险,如果是你的保险,那么你的赔付比例就更小了。
此外你说的申请重新鉴定,如果鉴定机构本身有司法鉴定资质,那么是不需要重复鉴定的。当然法庭拒绝的一个更大可能就是十级伤残本身对于案件的影响不大,哪怕鉴定出来不构成伤残,区别也比较小。
着重强调一下原告自己的身体原因,“当时医生要求原告做心脏彩超”,最后对方如果没做的话,通常是需要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要是做了,鉴定意见是没心脏病,那这一点就没了,不用刻意强调。
然后强调场地方的安保义务,注意事项,是否宣讲到位,看护责任是否尽到了,多多少少都能甩出去锅。
最后,再哭哭穷,说自己上有 90 岁老母,下有三岁小孩嗷嗷待哺,老婆失业半年,自己天天加班,一个月收入扣掉吃喝,就剩下 500 ,房贷还欠一屁股,强制执行都执行不了。虽然这并不是法定的减轻赔偿理由,但是在审判人员自由心证的时候,在法律允许的条件里,也许会减小一些你的责任比例。比如事故责任,你占 50%还是 40%或者 30%,这都是自由心证可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