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三法三讀通過 環境部:將依規修正環評認定標準
林良齊、姚志平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光電三法修正案,要求部分敏感區位不得興建光電板外,也加嚴光電應實施環評規定,環境部政務次長葉俊宏15日受訪時表示,因應立法院把光電板環評規定訂至母法,後續會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中關於光電部分刪除以符合母法規定,接下來若有業者要興建光電,則要依相關規定審查。
葉俊宏提及,目前光電場環評都由環境部審查,後續是否會由地方政府環評審查把關則會再檢討。他認為,若案場開發需要提出環評,環評要求資料調查、因應措施、環說書等,若沒有投資效益,業者可能就不會來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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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否會衝淨零減碳規劃,葉俊宏說,有待觀察到底此次修法的影響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