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林姓男子,今年6月到台中地方法院想告賴清德總統,沒想到在通過法院門口的安檢通道時,員警發現他身上背著一把長約99公分的寶劍(太極劍),將他攔下並通知轄區警局到場處理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這把太極劍足以對人安全構成威脅,到法院提告並無攜帶刀械的理由,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日前跑到台中地方法院,稱要「控告總統賴清德」,但他卻攜帶一把99公分的「太極劍」,遭警方依社維法移送。法官認為林男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的器械,裁罰2000元並沒收太極劍。今年6月...
新澤西州北新中文學校文化夏令營日前在帕西波尼(Parsippany)主恩堂舉行成果發表會,50多名學生分三組輪流表演扯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