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烏龍檔案:利用錄音錄影掩護的違法取供
黃錦嵐/資深司法記者
為了確保被告的供述是出於自由意志,不受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等不正方法侵害或扭曲,自民國87年起,刑事訴訟法即已增訂100條之1錄音錄影制度。可惜的是,嚴官府出厚賊,再完備的良法美意,都規範不了「投機取巧」的心,實施迄今,檢、調、警各式各樣的「偷吃步」,諸如,在偵查庭(訊問室)外、上廁所時、用餐時、休息時、訊(詢)問前…,都可能成為鑽錄音錄影法律罅隙的違法取供時機或場所,甚至,更囂張、更離譜的案例是,調查員無視錄音錄影的自問自答花招。
觀察審判實務,不論情節輕重,絕大多數的違法取供,歷經法官嚴謹勘驗調查程序下,一般只要勘驗錄音即可查明是否與筆錄相符,當然,若碰到怠忽草率的法官,另當別論。
不過,公然的在錄音錄影下,竟可完成違法取供,單純勘驗「錄音」,根本無法察覺違法取供弊情,還得同時勘驗「錄影」,詳勘對照,才能赫然發現:原來被告的自白供述,竟是警察打好筆錄要被告照著唸的!勘驗錄音的結果當然與筆錄完相符!這類可騙過「錄音勘驗」,連檢察官及一、二審法官一時失察都能被騙的案例,倒是殊為罕見。
以下,筆者要從一個小毒犯的訴訟人權談起,評述的案例─葉志翔被訴意圖販賣而持有一級毒品案,即是單靠「勘驗錄音」查不出弊情,必須參照「勘驗錄影」才能發現的警詢違法取供「偷吃步」。本案也是典型的虛偽造假、輕案重辦、侵害被告人權、浪費司法資源案例。
必須先說明的是,《葉案》雖然是發生於20年前,不過,歷經7年偵審,全案猶如溜滑梯般,從一、二審判刑10年,迄更二審改判刑1年,減刑為6 月,得易科罰金確定,罪名更是從最輕本刑10年,最重可判至無期徒刑的意圖販賣而持有一級毒品罪,轉變為最重本刑只有3年的持有一級毒品罪,違法取供故入人重罪的警察龔詩傑堪稱「狀元才」的「偷吃步」案,卻是從未在媒體曝光過,因此,筆者認為,此一案例雖是舊案,但仍具新聞性,還有披露評述價值。
壹:供述證據堆砌起來的「意圖販毒」案
本案是台北市刑警大隊刑警龔詩傑主辦的意圖販賣海洛因案。94年9月26日,龔員根據秘密證人A1檢舉製作筆錄,向板橋地院(現新北地院)聲請搜索票,並依A1所言,循線在本案被告葉志翔的小客車駕駛座墊上一紙箱內查獲海洛因2小包,又至葉志翔的住處搜索,在客廳內微波爐上方,起出以三紙香煙盒包裝的海洛因52小包,及電子秤、分裝夾鏈帶等物。
94年10月5 日中午,葉志翔於警詢時坦承扣案毒品是購自綽號「阿全」的男子,擬稀釋後分裝出售,他向有施用毒品習性的友人A1遊說,欲A1成為販賣毒品的下游,但遭A1拒絕。
承辦檢察官依據葉志翔的警詢自白;A1的檢舉筆錄;及扣案毒品等證據,依意圖販賣而持有一級毒品罪嫌將葉志翔提起公訴。
(據一、二審判決書指稱,葉志翔於檢察官偵訊時曾自承,警方並無不正方法或刑求,「警方只說可以到檢方翻供」;不過,高院更一審、更二審判決書均指出,葉志翔自檢察官初次偵訊時即翻供,指扣案毒品及夾鏈袋、電子秤等物都是友人「阿全」所寄放的,他於警詢時坦承賣毒是警察嚇他,叫他配合所為。以上這部分出入,筆者無法檢閱卷證,也無法判斷孰是孰非,故僅略記存疑。)
本案新北地院審判長連育群完全採信檢察官的舉證,依意圖販賣而持有一級毒品罪判處葉志翔10年有期徒刑,高院審判長尤豐彥則駁回被告上訴,被告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審判長張淳淙撤銷高院誤判發回更審,全案開始翻轉,高院更一審審判長陳志洋(受命法官謝靜慧)改依持有一級毒品罪判刑4年,被告仍不服上訴,高院更二審審判長邱同印仍依持有一級毒品罪判刑1年,減刑為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檢察官與被告均未上訴確定。
本案被告葉志翔及其所犯行,對媒體而言,只是個上不了新聞版面的小人物、小案件,不過,觀察全案歷審判決所暴露出小毒犯訴訟人權被完全忽視所衍生的司法爭議,或稱之為「司法烏龍現象」,例如,人頭秘密證人A1的秘密檢舉、證言之爭議性;刑警龔詩傑如何脅迫、利誘被告自白的;檢察官與一審法官傳訊刑警查證「警詢有沒有違法取供?」,形同請鬼拿藥單;還有,以「勘驗錄影」來推翻「勘驗錄音」。這些都是為了查明「被告的警詢自白是否出自自由意志?」而衍生的,筆者認為都值得評述。
貳:違反經驗法則的調查
本案被告葉志翔自檢察官初次偵訊起,迄高院更二審,都始終抗辯:他的警詢自白供述,是警察打好筆錄要他照著念的!憑常識都可知道,刑警辦案,若果真有違法取供行為,不論是脅迫、利誘、疲勞訊問,都是應負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他可能承認違法取供嗎?
可是,不僅檢察官與一審審判長連育群先後傳喚龔詩傑具結作證,並採信龔詩傑的證言,甚至,一審審判長連育群還「當庭播放警詢錄音帶」來佐證補強龔員的證言屬實:勘驗結果,錄音內容確屬警員詢問後,被告依題逐次自由回答之狀況所為,並無任何違法取供之內容。
一審的上述認定,高院上訴審完全接受。不過,迨高院更一審時,受命法官謝靜慧詳察勘驗「警詢錄影」之後,馬上戮破並推翻刑警的自我維護證言及「錄音帶」的虛偽造假真面目,連同A1證人出庭作證,她的指控也是完全造假的。
參:以「勘驗錄影」來推翻「勘驗錄音」
其實,以「勘驗錄影」來推翻「勘驗錄音」的關鍵,最高法院審判長張淳淙於發回指摘意旨中,即已臚列了一部分,更離奇的是,最高法院所臚列的錄影片段,都是一審即已勘驗過,且均有勘驗筆錄可查,卻未予詳查採信,一、二審這種虛應故事式的勘驗調查證據方式,簡直就是有查形同沒有查!
例證1,警方拿另一份資料給被告看,原本置於桌上之資料則抽拿走…被告低頭看桌上資料。
例證2,警方告知被告時間,並問被告是否同意接受詢問時,被告將桌上資料拉近自己方便觀之…被告一直觀看桌上資料。
例證3,警方問及拘捕被告時有無告知其等二項權利,被告回答後,被告翻動桌上資料,將第一份紙張置於下方,續看第二份資料。
例證4,被告於回答時,有時短暫抬頭看向警方後,又一直低頭觀看桌上資料…有時甚者(至)看著桌上資料回答。
例證5,警方問至警詢至警詢筆錄第二頁最後一行問題時,被告又翻至第三頁資料,續看之…。
例證6,被告回答後,警方仍未打鍵盤即時紀錄之。
例證7,警方開始詢問被告第五頁第一個問題,又無敲打鍵盤聲音,並不時移動滑鼠…被告仍舊觀看資料中。
例證8,「在備考欄並註記「警方每問一個問題,被告回答時大都會往桌上資料看之」。「被告將桌上資料翻頁,剛好與卷附警詢筆錄第一頁問完,要翻至第二頁」
綜合以上一審勘驗警詢錄影筆錄,最高法院最後質疑:被告接受警詢時,似是依警方提供之資料而為陳述。
最高法院的質疑,很委婉,不過,顯然已經確認了被告葉志翔抗辯:他的警詢自白供述,是警察打好筆錄要他照著念的!也開啟了高院更一審詳察警詢錄影的契機。
肆:作證筆錄也是刑警作好了,秘密證人照著唸
本案檢舉人─A1,是本件刑警龔詩傑違法取供侵害小毒犯訴訟人權的起點。可是,十分弔詭的是,A1在指證被告葉志翔意圖販毒之後,就消失了,從未在檢察官及一、二審審判中出庭作證,原因是她被通緝,傳拘無著,像這樣警詢後不再出現的關鍵證人,這份警詢筆錄,竟然能成為檢察官起訴被告意圖販賣而持有一級毒品罪的證據,一、二審審判時,也能被認定是「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而採為論處被告意圖販賣而持有一級毒品罪的關鍵補強證據,真是匪夷所思、莫名其妙!
更離譜的是,在案發5年後,高院更一審承審法官致函板橋地檢署調取A1的錄音檔時,板檢竟然函覆錄音內容業經銷毀而無法勘驗。
後來,不知是通緝到案或其他原因,A1於更一審審判中到法庭具名(李佳容)作證,她的證詞十分驚人, 原來她是吸毒犯,根本不認識被告葉志翔,是她的男友趙榮輝與龔詩傑熟,是趙榮輝叫她去檢舉的,也是趙榮輝叫她去的。製作筆錄時,指證也是趙榮輝叫她指證證的。製作筆錄時,是在車上,當時有3人,即龔詩傑、趙榮輝及她(李佳容),龔詩傑對她製作筆錄時,筆錄已經打好了,且有一問一答,她是拿龔詩傑打好的筆錄唸的。
從A1的審判證詞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所謂秘密證人A1,根本就是刑警透過友人(可能是線民)趙榮輝找來的人頭檢舉人,這樣的審判外陳述,竟然能被一、二審採為論處重罪的關鍵證據,真是不可思議。若非高院更一審A1具名出庭作證,這件刑警龔詩傑的虛偽造假、輕案重辦犯行,就完美的成為審判檔案了。
伍:脅迫利誘,小毒犯的訴訟人權蕩然無存
刑警龔詩傑究竟是如何脅迫、利誘被告葉志翔自白的?根據判決書中卷證資料,他首先,是以葉妻為要脅,葉志翔的妻子是大陸籍,已逾期居留,龔員要葉志翔配合,否則,就要將其妻遣返;其次,是欺騙、威脅、利誘軟硬兼施,葉志翔證稱:「他於警詢時,警察跟他說,他沒有前科,本案又無上線下線,僅是非法持有毒品,頂多是易科罰金或緩刑,要他好好配合,讓龔員有業續,如他不配合,就要找吸毒之人指認他,因此,他只好配合警察作陳述,警察是筆錄打好之後叫他跟著唸…警察叫他說有施用毒品就可以交保出來。
本案被告葉志翔,在被查扣毒品之後,面臨刑警龔詩傑的以上「話術」,能不屈服嗎?
陸:所有的供述證據全部被推翻
行文至此,筆者認為,本案是完全依虛偽造假的供述證據堆砌起來的意圖販毒案,案中非供述證據僅有扣案毒品等物證,這些證據最多僅能證明被告非法持有一級毒品,根本無法證明被告販毒或意圖販毒。可是,當虛偽造假的A1指控、刑警的自我維護證言,以及被告遭脅迫、利誘的自白,這些能夠補強證明「被告意圖販毒」的供述證據,一旦都被拆穿、推翻之後,全案水落石出,整件虛偽造假、輕案重辦、侵害被告人權、浪費司法資源的根源,其實就是刑警龔詩傑要業績、要獎金罷了,這太荒謬了吧?
★《鏡報》徵文/《鏡報》歡迎各界投書,來文請寄至:editor@mirrordaily.news,並請附上真實姓名(使用筆名請另外註明),職稱與聯絡電話。來文48小時內若未收到刊登通知,請另投他處。
回到原文
更多鏡報報導
司法烏龍檔案:檢察總長可對最高法院程序駁回判決提起非常上訴嗎
司法烏龍檔案:是職權裁量或恣意裁量?法官傾聽專家鑑定意見沒那麼難
錢建榮專欄:10個人才能開會的前提是要有10個以上的人存在──新修《憲訴法》當然違憲
其他人也在看

AI取代人類腳步加快?華爾街「年度大裁員」啟動!宣告金融業進入人機協作時代
[FTNN新聞網]記者陳献朋/綜合報導隨著AI急遽發展,各產業也開始面臨大幅度的人事結構變動,像是全球金融業重鎮的華爾街(WallStreet)最近就有人力大洗牌的...
FTNN新聞網 ・ 1 天前


黃國昌裝不認識李麗娟!四叉貓「關鍵4證」:難怪不敢承認跟狗仔的關係
民眾主席黃國昌涉入「養狗仔」爭議,外界持續追查金流來源,扯出「凱思國際」負責支付狗仔薪水的公司的代表人李麗娟,與黃國昌家族關係複雜。對此,網紅四叉貓劉宇席也揪出關鍵4證據,驚呼「難怪黃國昌不敢承認他跟狗仔公司的關係」。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 2 小時前
AI愛說笑 ChatGPT居然自打臉
報載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德勤(Deloitte)澳洲分公司最近出現重大狀況,在接受澳洲政府就業及工作關係部委託所寫的報告,出現大量疑似由人工智慧(AI)生成的內容,包括引用不存在的論文、捏造的聯邦法院判決,以及許多無法查證的註釋。
奔騰思潮 ・ 3 小時前
風評:又來了!新增的「中國長手臂」會有什麼不同?
川普宣布要從11月1日起對全部的中國進口商品加徵100%關稅,當全球都焦點放在關稅戰後續發展時,更該看到與警惕這個世界新增加的「中國長手臂」,中國商務部上周四發出「2025年第 61號」公告,內容主要是擴大稀土與相關科技的出口管制;周五川普就氣噗噗的發文抨擊中國再對稀土出口實施管制,「變得敵對」,他要對中國商品加徵100%關稅,而且他特別強調「是疊加」,這樣......
風傳媒 ・ 1 小時前
日本政局進入動盪不安時代
自1999年開始結盟以來,自民與公明組成的「自公聯盟」始終是日本政治穩定的壓艙石。這一聯盟之所以能維持二十餘年,核心在於雙方形成了「政策互補+利益平衡」的合作模式。高市早苗當選自民總裁後,這一平衡被徹底打破。
奔騰思潮 ・ 3 小時前
台灣之光!國樂三重奏「三個人」登全球規模最大音樂盛會
台灣國樂三重奏「三個人 3PEOPLEMUSIC」再創國際里程碑!他們將於10月下旬受邀前往歐洲,登上全球規模最大、最具影響力的世界音樂盛會 WOMEX(World Music Expo)官方舞台,成為史上第一支登上 WOMEX Showcase 的台灣音樂團隊。
鏡報 ・ 4 小時前
新北市瑞芳區漂流木火警 警消緊急滅火 疑夫妻蓄意縱火
社會中心/陳崇翰 新北報導新北市瑞芳區今天(16)傍晚5點多,發生漂流木火警!就怕火勢延燒,一發不可收拾,警消獲報趕緊到場,撲滅火勢,隨後竟然發現,這根本不是意外,疑似是一對夫妻點燃漂流木,現場立刻將他們逮捕送辦。新北市瑞芳區漂流木火警(圖/民視新聞)海邊漂流木被燒得焦黑,消防人員不久前搶時間把火勢撲滅,但還是可以看到漂流木冒出陣陣白煙。調查之下竟然發現,原來是一旁身穿黃色上衣和淺藍衣的夫妻檔點燃的火,他們再怎麼解釋也沒用,現場立刻被帶回送辦。新北市瑞芳區漂流木火警(圖/民視新聞)事發就在新北市瑞芳區,台2線76.1公里處,16號傍晚5點多,疑似是這對夫妻檔燃燒漂流木,面積約1平方公尺,還好沒有釀成更大火勢,也沒有人員傷亡。前一天同一地點,也有燃燒漂流木,是不是這對夫妻檔放的,也還要釐清。除了燃燒外,其實過去會有許多人想撿漂流木,但這可不能亂撿,得小心觸犯森林法第50條,是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還併科600萬元以下罰金。原文出處:新北市瑞芳區漂流木火警 警消緊急滅火 疑夫妻蓄意縱火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新北警界爆黑幕!「2分局」遭搜索 刑警涉勾結線民放水被帶走陸委會回應了!通緝犯竟於北車性侵港女 梁文傑籲:相信台灣治安職棒簽賭不能再發生!味全龍邀測謊專家為球員授課 強化法治觀念
民視影音 ・ 10 小時前恐怖畫面曝光!台中慣竊持菜刀闖進住宅行竊 落網送辦
一名男子持菜刀進入民宅行竊,民眾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房間的撲滿被偷,損失約1.5萬元,影片在網路流傳,於爆料公社引起網友議論。警方昨(16)日循線在台中神岡查獲涉案的51歲慣犯劉姓男子,全案警詢後,依刑法加重竊盜罪函送偵辦。有神岡社口地區民眾在Theards上po文,提醒民眾小心在豐原及神岡出沒的竊
自由時報 ・ 1 小時前

轉彎!日首相投票在即 高市早苗不參拜靖國神社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日本首相指名選舉即將在10月21日登場;自民總裁高市早苗決定,不在今(17)天起登場的東京靖國神社「秋季例大祭」期間前往參拜。外界認為,高市此舉除考量不替即將進行的投票增添變數外,倘若之後獲選為首相,亦恐引發外交爭議,因此決定缺席。
民視 ・ 4 小時前重啟美中關係 川普恐出賣台灣
《日經亞洲》16日刊登美國南加州大學國際關係教授葛羅斯曼的評論指,對本月底在韓國亞太經合會(APEC)期間舉行的「川習會」,葛羅斯曼警告可能開啟一場危險的交易:川普為了重啟美中關係而出賣台灣。
中時新聞網 ・ 6 小時前紐時:中國掀優勢稀土戰 意在賽局中勝出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紐約16日專電)中國再度緊縮稀土出口限制,範圍擴大到晶片製造業。「紐約時報」分析,中國師法拜登政府對華為的大規模出口禁令,擴大稀土出口核准制,旨在美國設定的賽局中勝出,但關鍵在於兩國誰先突圍繞過彼此的禁令。
中央社 ・ 2 小時前
蔡英文坦言2018是「最慘時候」他揭背後內幕
[NOWnews今日新聞]前總統蔡英文日前座談坦言:「2018年應該是我最慘的時候」,意指當年地方選舉大敗,一度有連任危機的時候。對此,《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昨(15)日表示,蔡英文當時跟賴清德...
今日新聞NOWNEWS ・ 39 分鐘前
雙北2備案 國產署下周送輝達
輝達海外總部最後會落腳何處,除北士科T17、T18之外,經濟部長龔明鑫16日表示,企業間的協調無法介入,但經濟部會做到讓輝達留在台灣,相關單位已同步啟動其他替代方案。據悉,國產署目前正將北市松南營區及新北林口產業專區土地資料翻譯成英文版,預計下周四(23日)前提供給輝達參考。
中時新聞網 ・ 6 小時前
反對美國防部「打壓新聞自由」!50名駐五角大廈記者打包走人
據《美聯社》報導,各主要新聞機構幾乎一致拒絕了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制定的新規定。根據這些規定,若記者報導未經赫格塞斯批准發布的資訊,無論是否屬於機密,都可能被驅逐出五角大廈。許多記者選擇在國防部設定的下午4點期限前集體離開。隨著時間逼近,五角大...
CTWANT ・ 1 小時前
美官員稱美軍於加勒比海打擊販毒船 首次傳出有生還者
該名不願具名的官員表示,這起行動尚未對外公布,並拒絕透露更多細節,五角大廈目前尚未回應媒體的置評請求。在這次行動之前,美國對委內瑞拉海域疑似販毒船隻的打擊已造成至少27人喪生,這也引發部分法律學者及民主議員質疑美方是否違反國際戰爭法。川普政府則主張,美國...
CTWANT ・ 2 小時前
居全球大學捐贈基金榜首!哈佛捐款金額創新高 突破569億美元
根據《路透社》的報導,哈佛大學投資部門「哈佛管理公司」(Harvard Management Company, HMC)表示,2025財年基金的投資回報率達11.9%,超越學校設定的8%長期目標,也高於前一年度的9.6%。HMC執行長NP Narvekar在信中指出:「儘管市場波動,我們透過精選投資經理與穩健配置...
CTWANT ・ 1 小時前
川普持續打擊政敵!波頓涉違《間諜法》遭起訴
據《路透社》報導,起訴書指出,波頓透過電子訊息與2名親屬分享筆記,內容包括他與高級政府官員、外國領袖的對話,以及情報簡報所獲得的資訊。在部分對話中,波頓與親屬討論如何將這些內容用於書中。根據起訴書,波頓稱這2人為他的「編輯」。「正在和書籍出版商談,因為他們...
CTWANT ・ 2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