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司法、行政夾擊立法權 三權失衡
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昨紛紛在判決書及意見書中,慷慨激昂地說「眼見自由民主憲政已面臨存亡危機」,因此要將蔡宗珍等3位大法官踢出,自行擴權造法後,達到修法前人數門檻要求作成違憲判決。事實上,沒有直接民意基礎的5位大法官,卻可以否決立法院多數意見,讓少數司法凌駕多數民意,形成司法與行政權聯手夾擊立法權,三權嚴重失衡,開中華民國憲政惡例。
民國113年藍白立委聯手推動國會改革法案,賴清德總統等4憲政機關提起的釋憲案,當時的司法院長許宗力等15位大法官,敲鑼打鼓找來立法院、總統府及行政院等機關代表,開了一整天的辯論庭,讓「色彩鮮明」的大法官提問揭露心證外,後來更是迎合執政作成大部分違憲判決。
近年執政在國會少數席次下,被外界諷刺,國會表決輸了,就找大法官幫「輸贏」,讓本應中立的大法官成為執政者的「工具人」,為了防止15位大法官只有一種顏色,藍白立委們因此對於7位被提名大法官嚴加審查,但立院經過2次表決封殺後,執政仍拒絕與在野討論大法官人選,讓憲政僵局持續下去。
由總統指派代理司法院長的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於是自己想出「大法官造法」的方法,直接跳過人民一票一票選出的立委們,強調大法官是憲法為維護自身最高性而設置的憲法機關,不可一日中斷,在大法官缺額的繼任人選產生以前,更應透過憲法解釋或法律規定,使大法官職權正常運行,強行作成違憲判決。
這樣離譜狀況讓基層法官震驚,也讓人想到一些過往的司法醜聞,例如合議庭法官為了特殊利益考量,用相對多數的優勢,硬要讓原本需入獄的被告免關;又或是合議庭審判長未經法官同意,擅自「法官造法」在法庭上違法訴訟指揮,達到自己的政治訴求、博取外界關注。相信,近日會有更多《法官論壇》內的討論,跌落神壇讓司法蒙塵的5位大法官,勢必引發成為法界議論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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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列10理由 未合法組成憲法法庭 判決無效
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3位大法官,分別在公法及行政法、刑事法有專業研究,也是資深的法律人,她們對於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等5位大法官強渡關山作成的憲法判決,條列十大理由,不同意19日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未合法組成的憲法法庭自始不具審判權,5位大法官合議的判決當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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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訴法修法違憲 台灣政經添變數
憲法法庭19日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失效,但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共同提不同意「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法律意見書,指憲法法庭未達有效法律所定組成最低人數,五位大法官以憲法法庭名義署名宣告判決無效。此為國內政經局勢增添新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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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位拒評議大法官:解決之道 依憲法程序補足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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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1 天前 ・ 1《各報要聞》憲訴法修法違憲 台灣政經添變數
【時報-台北電】憲法法庭19日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失效,但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共同提不同意「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法律意見書,指憲法法庭未達有效法律所定組成最低人數,五位大法官以憲法法庭名義署名宣告判決無效。此為國內政經局勢增添新變數。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對此指出,憲政機關的正常運作是維持憲政體制的必要關鍵,行政院尊重憲法法庭的決定,也樂見9成以上的民眾聲請釋憲案終能進入救濟程序。至於未來反年改法案是否會不副署,或改提釋憲來處理,則備受關注。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期盼,我國得之不易的民主憲政制度,能在各憲政機關恪遵憲法責任之下,恢復良善運作,守護憲政制度、保護人民權益。 針對財劃法攻防演變成憲法爭議,憲法法庭爭議持續延燒外,朝野對下屆會期同樣持續角力。立法院19日院會,在藍白合作下通過該案,將無縫接軌下一會期,將延至明年1月31日,連兩年會期都「無縫接軌」。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增訂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期間行政、立法歷經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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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出手了!宣告《憲訴法》修正案違憲 憲法法庭將復活
立法院藍白去年聯手通過《憲訴法》修正案,提高憲法法庭召開評議與違憲決議作成門檻,隨後連續封殺2波大法官人事案,導致大法官人數不足、實質癱瘓憲法法庭1年。如今憲法法庭公告,《憲訴法》修正案的程序、實體違憲,即起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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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錯過的大法官人選!律師嗆:難道要「她」這種咖才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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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台北電】憲法法庭19日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但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批憲法法庭未依法組成,不具審判權,由5名大法官作成的判決應無效。藍委王鴻薇表示,舊制《憲訴法》判決也要有6人,怒轟憲法法庭變違法法庭。立院民進團幹事長鍾佳濱則引原條文12條「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辯稱3位意見不同的大法官已自行迴避,不應計入人數。 王鴻薇昨表示,舊制《憲訴法》第30條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以現在8人來算,判決也應該要有6人。把拒絕違法判決的有良心的大法官,直接排除在現有總額,「什麼時候變成大法官可以開除大法官?憲法法庭真的是丟臉至極。」 藍委牛煦庭直言這是「史上最瘋的憲政時刻」,行政院長不副署、大法官連開會門檻都可以自己決定、民進極端主義終究毀了民主。藍委翁曉玲則強調,必須讓國人清楚了解,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所作成的判決,都是違憲、無效的判決,人民不需要遵守。 民眾立委林國成也說,此判決凸顯憲法法庭的霸道作為,司法應是人民最後一道防線,可沒想到大法官做出不合法也不合規的裁定,賴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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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大法官 在野籲全民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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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憲訴法宣告違憲…賴政府輾壓立法權 成憲政巨獸
繼行政院創下不副署的憲政先例後,憲法法庭昨又在違憲基礎上,做出憲訴法的違憲判決。賴政府全面收攏「憲法武器」、輾壓國會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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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黑箱審判 釋憲恐釀亂象
民進政府在民國107年全面執政時,以國會絕對多數席次的優勢,改變了實施70年的大法官釋憲制度,當時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大法官改採憲法法庭審理案件,3年後施行,讓釋憲案件經過公開審理、辯論,在憲法法庭上審案,不料,呂太郎等5位大法官卻關起門審案作成違憲判決,未來,已受理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等3件聲請釋憲案,是否也是一路開綠燈,繼續作成有利於執政的憲法判決,恐釀亂象。
中時新聞網 ・ 1 天前 ・ 發起對話
憲庭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 3名大法官拒參與、同意
憲法法庭因大法官懸缺,加上立法院去年三讀《憲法訴訟法》加嚴評議人數門檻,已逾1年未作成判決。憲法法庭今(19)日做出今年的第一號判決,宣判《憲訴法》修正案違憲,立即失效。但現任8名大法官中,有3名拒絕參與,並提出意見書,指判決無效。
公視新聞網 ・ 1 天前 ・ 1
工商社論》五權憲法變成「三拳分立」?憲政僵局如何解?
前總統蔡英文執政期間,「府院」一把抓,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與監察院,蔡總統都可游刃有餘的貫徹其意志。在現任總統賴清德眼裡,想必有「大丈夫當如是」的感慨。
工商時報 ・ 1 天前 ・ 發起對話《政治》大法官黑箱審判 釋憲恐釀亂象
【時報-台北電】民進政府在民國107年全面執政時,以國會絕對多數席次的優勢,改變了實施70年的大法官釋憲制度,當時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大法官改採憲法法庭審理案件,3年後施行,讓釋憲案件經過公開審理、辯論,在憲法法庭上審案,不料,呂太郎等5位大法官卻關起門審案作成違憲判決,未來,已受理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等3件聲請釋憲案,是否也是一路開綠燈,繼續作成有利於執政的憲法判決,恐釀亂象。 至於為何以往國會改革法案等釋憲案,當時15位大法官都是開大門走大路,公開審理、公開宣判,但呂太郎等5位大法官19日卻決定不公開審理、言詞辯論逕行判決,司法院發言人及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昨都回應「合議庭審判核心事項」,沒有正面答覆。 回顧大法官審理案件變革,當年推動制定憲法訴訟法的時任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曾表示,司法院25年來提出5次大法官審理案件的修法,但都在立法院卡關,終於在第6次推出的《憲法訴訟法》獲得立院審查通過,讓大法官會議形式改為法庭化,「這是台灣釋憲的新紀元」。 呂太郎當時表示,《憲法訴訟法》最大的特色就是大法官在憲法法庭審理案件,對於受理案件與否改依裁定方式為之,且審理過程中如有必要將召開
時報資訊 ・ 22 小時前 ・ 發起對話
憲政首例 藍白提案彈劾賴清德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在野痛批毀憲亂政,藍白19日上午在立院議場前痛批賴清德總統「已經稱帝」,宣布即刻對賴提出彈劾案,並將到各縣市辦公聽會說明彈劾理由。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只要合乎憲政體制,都給予尊重,且在野的動作恰好證明立法院有憲政手段可制衡總統,所以完全沒有「行政濫權」。
中時新聞網 ・ 1 天前 ・ 發起對話憲訴法修法 憲法法庭今天宣告違憲
「憲法訴訟法」2024年底經立院修正通過,規定參與判決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不過,司法院今天(1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定2025年1月23日修正公布的「憲法訴訟法」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憲訴法部分條文,規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除另有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而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 行政院院會今年1月2日討論通過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經國民與民眾聯手反對,覆議案不通過;民進立院團遞狀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憲法法庭於5月12日舉行公開說明會後,5月14日經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司法院今天(1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認定憲訴法修法違憲。(編輯:陳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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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憲法法庭今天判決憲訴法修法違憲。大法官尤伯祥、謝銘洋、陳忠五提出的協同意見書表示,眼見自由民主憲政已面臨存亡危機,大法官必須在為時已晚前以現有總額來審理本案並作成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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